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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.31,2008 我們結婚了

我們選擇了2008/8/31在台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辦理公證結婚,
公証完畢後直接到南港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
兩個小時之內我們就成為正式夫妻囉~
是不是很有效率

一早到了報到處新郎新娘先簽名蓋章,
K老公很認真的盯著我簽名~


K老公蓋章,


我蓋章,
每一個步驟我都很認真喔~


10點時間一到公證人跟司儀就位,
這天有三對新人,
我們正好排在正中間,
身上的新郎新娘胸花是哥哥特別買的,
他說這樣才有新人的"FU~~~"


宣讀結婚誓詞後,
公證人宣讀我們的姓名,
詢問我們是否願意成為夫妻後,
接著就是交換信物囉~

我們拿出訂婚時買的金戒指,
今天就是要很有喜氣的感覺啊~~~


交換信物之後,
接著新人行結婚禮,
瞧我笑的開心的咧


接著就是重頭戲啦,
公證人笑盈盈的說,
接下來請新人互相親吻,
記得要配合攝影師的時間喔~
一定要讓攝影師拍到喔~


第一次在公開場合親吻,
實在是很害羞,
總覺得一秒好像一個小時那麼久,
中間停下來後,
轉頭看看公證人(可以進行接下來的程序吧?)
公證人說,
ㄟ~~~攝影師好像沒有拍到喔?
看後面我那美麗大嫂的表情,
開心的咧


整個儀式最後就是領取結婚公證書啦~~
一切的準備就是為了這張紙啊~~~


跟我親愛的家人合照~


跟小K的家人合照~


大學時代至今最好的姊妹+0一家人

這次的公證結婚儀式我覺得很棒,
結婚進行曲的音樂,
觀禮來賓的掌聲跟祝福,
很簡單的結婚禮堂佈置,
洋溢著滿滿的喜氣,
這樣單純的程序,
每分每秒卻都讓我印象深刻,
我很開心我選擇了公證結婚的儀式,
將是我人生中最美好也最重要的回憶之一~

K老公,
以後也請多多指教囉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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